海员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规则》第 VIII/1 条(适于值班)规定,为防止疲劳,各管理部门应
根据《海员标准规则》A-VIII/1 节的规定,为值班人员和其职责涉及指定的安全、保安和防止污染职责的人员规定和执行休息时间;以及要求值班系统的安排能使所有值班人员的效率不因疲劳而受到影响,并要求值班安排能使航行开始时的第一班值班人员和随后的换班值班人员得到充分休息,并在其他方面适合值班。制定海员船上工作安排表和海员工作或休息时间记录格式的准则
本指南由国际海事组织(IMO)和国际劳工组织(ILO)于1999年联合制定,旨在帮助主管当局按照1996年《海员工作时间和船舶配员公约》(第180号)的要求,制定海员船上工作安排表和海员工作或休息时间记录。准则》还考虑到了 1978 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公约》中关于确定值班人员休息时间的规定。
指南》为制定船上工作安排表、海员工作时间或休息时间记录格式指南以及相关示范格式提供了指导。
2001年,IMO批准了《疲劳缓解和管理指南》(MSC/Circ.1014),该指南最近被2018年海上安全委员会批准的《疲劳指南》(MSC.1/Circ.1598)所取代。